各位巴中的老司机们
注意了
新一轮的车辆违规调整来了
从9月1日起
为了进一步防止驾照被盗用记分
打击买卖分等违法行为
车管所对销分规则重新进行了调整
请巴中的车主们互相转告!
2018年9月1日前
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法, 可以直接在警邮便民服务点、警银离柜办理自助机、交管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等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2018年9月1日后
如果还想使用上述方法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法,需要提前面签,并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
未绑定,不得自助办理电子眼记分
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如自助缴费终端机)
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
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
进行面签绑定
对于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且未绑定的
将不允许自助办理涉及记分的交通违法!
已绑定,只能自助办理绑定后新增的违法
对于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且已绑定的
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
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绑定数量也有要求
1、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不超过3辆
2、累计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不得超过5辆
3、同一机动车多同时被3名(含)驾驶人绑定
驾驶人可持本人身份证
绑定车辆车主身份证、绑定车辆行驶证
到各交警大队进行现场绑定
也可以随时解除
已备案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
解除后可重新申请备案其他机动车
驾驶人处理本人名下的机动车交通违法
与以前一样,无需绑定~
这么重要的事儿
赶紧分享给你身边的老司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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